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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理工学院2023年度内部治理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4日 来源: 学校办公室 字体大小:

     

    广州理工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二十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广东、面向华南、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办学,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专项教育督导计划和方案的通知》(粤教督函〔2023〕6号),推进内部治理专项督导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内部治理体系,不断提高规范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将2023年度内部治理建设和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部治理基本情况

    学校贯彻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部署,落实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广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广东高等教育的发展战略机遇,以党建为引领,发挥民办高校体制机制优势,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启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启用惠州博罗校区,推进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积极探索创新非营利性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新途径。

    学校加强依法治校工作,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推进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董事会议、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决策机制健全,决策程序规范。师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健全,师生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宪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师生法治意识素养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依法治校治教治学水平显著提升。学校成为广东省民办本科高校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连续二年被评为广东省民办高校年检“优秀”,省委教育工委党委书记述职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好”,今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被广东省委教育工委评定为“好”,连续两年被市公安局评为“广州市内保工作先进单位”。接受广东省教育厅法治工作测评,广州地区第五批广东省“绿色学校”建设通过验收,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发展方向)连续二年获一等评价等次,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作《依法治校规范办学 内涵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发言。

    二、对照“民办高校内部治理”专项督导工作清单建设自评情况

    学校对照《“民办高校内部治理”专项督导工作清单》和法治工作测评专家组指导意见,推进自评整改工作,重点加强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决策机构履职、党委及党委书记履职、监督机构履职、校长履职、民主管理等方面的自查和建设。

    (一)章程制定

    依法修订章程。学校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工作部署开展《章程》修订工作。2020年6月,《章程》修订版经教育部审定、教育厅核准后向社会公布。2022年11月,学校在教育厅指导下再次开展《章程》修订,修订版核准稿于2022年11月经省教育厅核准备案发布。《章程》修订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校、以师生为中心有机统一,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校全过程;党的建设作为专门一章写入《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明确了学校办学定位,规范了《章程》修订、解释等相关程序。学校在《章程》修订、相关管理制度、重大工作举措出台前,都履行了符合《章程》规定的相关程序。

    构建以章程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全面推进《章程》实施,积极推进规章制度“废改立释”,建立了《章程》为核心、基本管理制度和各项专项管理制度配套衔接的制度体系。修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修订了《党务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行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制定了《学术委员会章程》《工会章程》《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学生代表大会章程》。建立了教职工和学生师生权益保障清单,依法维护师生权益。对《章程》中的原则性表述和规定,学校均有具体的规范性文件予以落实,确保《章程》基本原则在新出台制度和重大工作举措中得到落实。

    健全校内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程序进行规范,所有以学校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在提交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审议前,均经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预防法律风险。现行规章制度汇编分为5册10篇,入编制度222个,包括党群篇、教学篇、科研篇、学生篇、人事篇、财务篇、后勤基建篇、继续教育篇、国际教育篇、校务篇等,刊印发至全校。今年秋季学期,学校全面启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系统性修订全校规范性文件,推进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与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拟入列286个制度,其中拟新建制度50个。规范性文件实现信息化管理,经办公平台(OA系统)在校内统一发布。教师可在办公系统或手机登录APP或在《教职工手册》中查阅。学生可在校园网信息公开专栏或《学生手册》中查阅,新出台的管理制度在每周日班会和每周四教师教研会上学习宣传。

    推进章程学习宣传。高度重视《章程》的学习宣传,积极引导师生学习《章程》,准确把握《章程》精神实质。官网主页和信息公开专栏显著位置公布《章程》,积极向教(工)代会、团代会、学代会专门通报。《章程》列入书记、校长“第一课”讲授内容。新生入学教育期间,组织开展《章程》、校纪校规教育。学校制定了《章程》解释程序,《章程》以及高等教育法规、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等法治教育纳入教职工岗前培训、政治安全学习周内容。

    (二)决策机构

    机构备案。学校董事会为学校决策机构,依法行使决策权。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学校审批机关备案。

    机构成员。学校董事会由举办者代表、校长、党委书记、教职工代表等7名董事组成,所有成员均在主管部门备案。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包括举办者及其代表2人,校长、书记、教职工代表各1人,母体学校代表2人(至2023年12月转设过渡期结束),其中6人具有5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验。董事会成员无在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董事长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决策程序。学校议事规则规程健全。制修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明确董事会、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的议事决策内容和范围,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修订《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工作细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师生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机制。

    履职情况。董事会是学校决策机构,履职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二条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董事长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董事会依据《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议,按照董事会职权,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修改学校章程,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年度预算、决算,决定教职工的人员总量和工资标准,决定其他推进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等。不存在决策机构不依法履职,对学校稳定、规范办学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党委是学校政治核心,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党内法规开展工作。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依据《章程》管理学校行政事务。学术委员会为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二级学院实行党总支会议、党政联席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制度,实行人才培养主体责任制改革,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增加办学自主权。

    (三)党委及党委书记履职

    发挥政治功能和把关作用。党委是学校政治核心,在把方向、谋全局、管大事、做决策、定干部、保落实等方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校有机统一。党组织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学校章程,明确党委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党委工作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到位,工作经费预算单独列支,党委书记一支笔审批。建立党委参与决策和监督制度,建立党委、行政班子联席会议制度,保证党委在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执行各环节有效发挥作用。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校园安全稳定、“三全育人”等工作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决策前经党委同意。

    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制定实施《党委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工作细则》,研究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废改立、三重一大事项、教代会学代会提案等重要事项,研究法治校园、平安校园、绿色校园建设、合格评估、新校区建设启用、硕士点建设等工作。

    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委对学校发展规划、人事安排、财产财务管理、收费等重大事项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机关处室和二级学院各级干部提任前经党委同意并由党委书记组织任前谈话,党委组织党政中层干部任前、届中、届满考核。指导制定《“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十四五”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规划》《办学活力改革实施方案》《人才培养主体责任制改革方案》《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纲要(2023-2026)》等全局性发展规划和《教学科研标志性成果建设管理办法》《帽峰人才管理办法》等导向性文件,指导研制《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3—2025年)》等各个专项工作规划。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决议决定。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指示,起草党委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安排党委工作。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会,每学期不少于1次专题讨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发展等工作。

    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年以来,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会并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0次,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委书记组织召开年度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亲自撰写班子对照检视材料,党委领导撰写个人对照检视材料,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委书记积极发挥督导专员作用。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制度。党委书记按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党委建立与董事会日常沟通协商制度,参加校长办公会。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全覆盖和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参与学校工作的督导督学督查工作。

    (四)监督机制

    机构设立。学校按照章程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3人,举办者代表、党组织代表、教职工代表各1人,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机构履职。监督机构履职符合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学校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对办学行为进行监督。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行政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办公室、法治办公室统筹开展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修订《信息公开制度》,每年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报送教育厅。通过官网、OA、文件、会议、橱窗、公示栏等方式,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公开制度建设、招生考试、财务资产收费、人事师资、教学质量、科学研究、学生管理、学位、学科等信息。校园网主页专题网站和OA系统成为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今年(截至10月13日),官网发布844篇次,二级网站发布7372篇次,官网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教育部《清单》所列事项224篇次。

    (五)校长履职

    任职聘用。董事会按照程序聘任校长,并在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校校长由董事会聘任,校长聘用符合法定程序,校长信息与办学许可证信息保持一致。胡社军校长,教授,博士,在高校任教任职40年,具有丰富的高校管理经验,熟悉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任职要求。

    履职状况。学校校长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校长严格依法履职,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议,保证教学及日常行政管理规范运行,从未出现管理混乱的现象。

    (六)民主管理

    教代会制度健全,运行良好。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代会,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教代会依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行使职权,每五年一届,每年(春季学期)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学校教代会委员会代行履职。学校转设后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所有流程材料均报学校党委、省教科文卫工会审批,按照上级规定的教(工)代会流程执行,全体校领导、大会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共119人参加会议,省教科文卫工会批复同意张世梅同志任工会主席。

    学代会制度健全,运行良好。学校严格按照《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推进学生会建设和改革,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每年(秋季学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所有流程材料均报学校党委、团省委审批,按照省学联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所有流程执行,学生会制度健全,运行良好。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今年秋季学期召开。2023年6月8日,召开共青团广州理工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105名正式代表、38名团学骨干列席代表参加会议。校长胡社军讲话,团委书记彭文刚做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党委书记黄圣诚在大会闭幕式上讲话。

    三、存在的问题

    今年4月20日,广东省教育厅法治测评专家组进校检查指导工作,广东省教育厅《法治工作测评结果意见反馈书》赋予我校测评总分97分,给予我校法治工作总体评价是: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序推动法治工作开展。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能依法履行推进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以章程为核心的主要规章制度建设完善,依法治校有据可依,议事规则健全,工作程序较规范,内部治理结构清晰,师生法治宣传教育和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同时希望我校以法治测评为契机,提升法治工作系统性、规范性、实效性,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统筹与顶层设计。

    一是进一步强化章程意识,做好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即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加快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二是进一步健全法律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三是进一步加强师生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宣传教育。四是强化师生权益保障意识,健全师生权益保障救济机制,规范对师生处理处分的合法性审查和师生申诉等程序。五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机构和法治专职工作队伍建设,加大法治专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业务能力,充分发挥法治机构在办学治校中的作用。

    四、初步整改措施和成效

    学校校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法治测评专家组意见建议整改工作,5月份教(工)代会校长报告中专章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秋季学期工作要点中提出法治校园建设工作部署,巩固法治测评工作成果,按照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标准和法治测评专家组要求全面推进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师生法律意识、法治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校师生员工依法治校、规范办学、照章办事的自觉性。新生入学教育加强中国法普法教育,新教师培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不断加强全校师生宪法民法典知识宣传教育和《章程》《教职工手册》《学生手册》宣传学习,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广东省演讲比赛、素养竞赛均获得三等奖。加大普法力度,创新普法形式,重点打造“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广理法治校园”法治素养竞赛(个人赛和团体赛)将于11月份“三全育人”素质教育周举行。保持2022年“宪法卫士”全校学习全覆盖的先进做法,推进2023年全校学生“宪法卫士”在线学习和考试全覆盖。

    二是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统筹与顶层设计,强化章程意识,提升法治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有效性,以高质量法治保障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在新生入学教育和教职工校本培训中重点宣传解读学校章程;开展规范性文件废改立释工作,启动工作制度废改立。

    三是进一步做好规章制度建设,继续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建立惠州博罗校区工作规程和基本制度体系。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要求,系统性修订全校规范性文件,年底完成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与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并汇编印发全校。

    四是加强法治机构与法治专职工作队伍建设,发挥法治机构在学校办学治校的作用。校领导、专职干部、法治专职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省内教育基地研学。利用申报法学新专业契机,在2024年初法治办专职人员由2人增加到4人,根据学校事业发展不断充实法治专职工作人员。

    五是强化师生权益保障意识。完善并落实师生权益保障清单。强化从学籍学位、荣誉奖励、考勤纪律、违纪违规、出入境、就业跟踪、贫困帮扶、退役复学、心理健康、学业与行为预警、宿舍文化、课室管理、党员发展教育等13个方面闭环管理,作为学生思想政治和管理服务重点逐项落实,学业、经济、就业、情感、心理困难学生得到及时帮助和有效帮扶,考研率、毕业率、学位授予率、国家级学科竞赛持续提升。修订完善《党员违纪处理办法》《行政责任事故处分管理办法》《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教职工申诉处理办法(试行)》《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完善《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健全师生校内权益救济制度,强化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和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修订《教职工申诉处理办法》《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教职工听证办法》《学生听证办法》,依法保障师生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完善校领导联系基层制度、校领导与师生座谈会制度等。

    六是进一步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控制体系。完善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引进外部审查,探索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学校决策的合法性。研制《构建新发展格局 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纲要(2023-2026)》,组织启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师生动员会、报告会和多次专题辅导会,组织成立新能源汽车学院、信息与光电工程学院调研会、动员会,组织启用惠州博罗新校区专家预评会,重大改革事项得到全校师生广泛支持。制定完善并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10个子预案,覆盖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各个范围,明确了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体系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以及预防预警机制、善后和恢复要求,提高学校预防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规范外部法律风险处置工作流程,防控办学法律风险。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要求,成立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书记、校长任组长。启动内控建设项目,梳理无形资产保护、资产经营与处置、校园安全、国际交流合作、后勤管理服务、基建工程、教学科研、人事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法律风险,加强对重点领域法律风险的防控。

    七是营造法治校园氛围和环境。深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化调查研究,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推进年度10项重点任务和10项民生工程。领导班子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决策,依规办事;职能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尊重师生主体地位,办事效率得到提高;学校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制度公平公正公开,出台涉及师生重大权益制度,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师生表达权、建议权得到很好保障,校园环境安全稳定;教职工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发展,履行“三全育人”职责,师德师风优良,关爱学生,为党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专此报告。

     

     

                                                                                                                       广州理工学院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