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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08日 来源: 学校办公室 字体大小:

     

     

    为建设绿色环保节约型校园,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办公、教学环境,切实加强办公室、教学场室公共空调用电管理,现对空调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空调的使用

    1、空调作为公共配套设施,仅限于工作期间使用,不允许在非工作时间使用空调。

    2、使用空调时,应关闭门窗,如需通风换气要先关闭空调。下班要提前10分钟关闭空调。坚决杜绝开门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3、按《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3号文第二十二条要求,公共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规定,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最高气温达到30℃以上,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非工作时间应当及时关闭空调设备,季节交替期间,应当少用空调,充分利用自然通风节能。

    4、由于空调的使用不当,造成空调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追究使用者责任。工作人员离开前应主动关闭空调,严禁室内无人情况下开启空调。

    二、空调的责任管理

    1、空调实行“专人负责制”。校办是全校空调使用管理牵头部门。职能部门负责人为该部门空调使用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掌握空调使用的时间、温度、正确使用方法,避免人为损坏和能源浪费。

    2、全体教职工应增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私自拆装空调及电源开关、随意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空调外部清洁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停用季节用空调遮尘布对室内挂机进行遮盖。维修、保养工作由后勤部门负责。

    3、空调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由后勤相应人员上门检修。人为原因损坏,要照价赔偿。

    4、每年暑假,由后勤办公室组织专人对空调滤网进行清洗检修,以保证空调运行良好。

    5、校园兼职巡视员负责不定期检查各部门空调使用情况并及时反馈给校办。

    三、空调使用注意事项

    1、凡空调遥控器保管不当,导致损坏或者丢失的,照价进行赔偿。

    2、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

    3、不要在办公室开空调期间吸烟。

    4、节假日期间,关闭空调电源,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5、若出现人走不关空调、开门开窗开空调的行为,将进行定期通报,与本部门的年终综合评价结果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