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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6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2日 来源: 教务处 字体大小:

    各二级学院:

    根据去年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申报、备案本科专业的惯例,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发展和学院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16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额

    “十二五”期间,我院学科专业建设工作的重点是以广东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为导向,优化调整专业结构与布局,积极发展社会急需的新专业。为此,今年仍将从严控制新专业的申报数量,着重考虑应用性强的专业,遵循工科为主、文科为辅的原则进行新专业申报。

    本次新专业申报将在各二级学院申报的基础上,经教科部初审、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确定合适数量的专业向省教育厅备案或审批。

    二、申报原则

    (一)与学院学科专业发展布局相适应,能够优化学院的学科专业结构和教育资源配置,增强学院的学科专业优势和特点。

    (二)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我院培养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定位。

    三、申报条件

    (一)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二)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三)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四)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五)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六)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七)实行申报总量限制,每个二级学院申报的新增专业数不超过1个,对于新办专业较多的学院,建议暂缓申报新专业。

    四、申报步骤

    5月,各二级学院对拟增设专业进行调研论证,并做好申报或备案的准备工作。

    6月1—8日,各二级学院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审批专业适用)”(附件2),按一式一份纸质材料连同电子文档于6月8日下班前报教科部7-204。

    6月10日,初步拟定进行申报专业汇报(专业负责人5分钟PPT),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

    6月13日—18日,各二级学院根据讨论意见进行材料修改、定稿。

    6月19日—26日,学院网站公示。

    6月29日—30日,学院发文、上报省教育厅、提交教育部申报平台公示。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文件(附件1),有关申报或备案表格请登录教务QQ群共享下载,申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提出建议,请与教科部蒋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87478434,668211

    附件:(详见电子版)

    1《教育部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审批专业适用)》填写范例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教科部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