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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理学工学院人才培养主体责任制改革试点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8日 发布部门:教务处 来源: 教务处 字体大小: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依照《广东省民办高校品牌达标计划和品牌提升计划(2020-2022)》要求,为更好实施学校《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深化《激活二级学院办学活力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落实董事会加快推进办学自主权下放决定,制定学校人才培养主体责任制改革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跟新时期科技创新、产业变革、社会发展的步伐,迎接广东高等教育发展新挑战,实施人才培养主体责任制改革试点,建设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全面激活办学活力,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探索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提高办学质量水平,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有利于实现人才培养以学生为主体,教育教学改革以教师为主体,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利于实施开放办学战略,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校企紧密合作,促进学生成长,培养社会急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有利于管理重心下移,办学自主权下放,提高现代大学治理水平;有利于激发广大教师干事创业积极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增强教职工获得感,构建命运共同体。

    三、试点范围和程序

    (一)试点范围

    1.学院∶整建制进入试点;

    2.专业集群∶有内在紧密联系的若干个专业组合,可以为一级学科下的若干个专业组合,也可以跨学院、跨一级学科的若干个专业组合;

    3.专业∶社会急需、报考学生人数多、可持续发展的专业;

    4.创新型、复合型、特殊技能型人才∶组建教学育人团队,强化实战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个性化培养具有一技之长的专门性人才。

    (二)试点程序

    自愿报名和学校遴选相结合,提交改革试点方案,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学校改革创新试点领导小组审核,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审定,董事会批准,与学校签订目标任务书。

    四、试点周期

    从2021年开始实施,原则上每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条件成熟的可从春季学期开始实施,成熟一个推进一个。以4年为一个试点周期,原则上一次性签订2个周期,鼓励签约更长周期,具体时间由试点单位和学校协商确定。

    五、试点目标任务

    (一)分层次目标任务

    学校设立三个层次目标任务,试点单位可自行选择。原则上4年试点周期结束时,可以调整不同层次目标任务。对于在试点过程中完成情况特别好的、或者外部因素发生重大变化的,可以在4年周期内随时调整不同层次的目标任务,签订补充协议。

    1.第一层次:建设硕士点、一流学科、一流专业,提升学校办学核心竞争力。

    主要任务是建设成为硕士点、国家级或省级的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含立项建设)。

    第一周期内,在国家级或省级的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团队、教学名师、学者称号、科研平台、教学成果奖、科技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重大成果应用、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科研到账经费每年专任教师人均工科10万元、文科4万元;达到或基本达到硕士点、一流学科、一流专业的条件,或者打下坚实基础。

    2.第二层次:促进办学规模、质量、效益综合发展,培养社会急需的量大面广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任务是扩大办学规模,巩固办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开放办学、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全面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引入社会和企业的优质办学资源进校,建立校外深度融合的育人基地,条件成熟时组建独立法人公司,实现教职工就业与创业相结合,构建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师生创业相结合的办学主体命运共同体。

    第一周期内,在省级的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教学名师、学者称号、科研平台、教学成果奖、成果应用、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教育等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科研到账经费每年人均工科4万元、文科1万元;基本具备冲击省级一流学科的实力;是立项建设硕士点的备选学科专业。

    3.第三层次:个性化培养具有一技之长特殊竞争力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

    主要任务是以创新课程为引领、以实战应用为主要教学模式,通过核心课程实战训练、或者教师工作室活动、或者项目教学、或者重要核心应用能力综合训练、或者校内外综合性系统性实践实训、或者订单式培养、或者系统性持续性组织学科竞赛和双创活动等方式,使学生获得替代学分,开展因材施教,跨年级、跨专业培养具有特色鲜明的个性化专门性人才。

    第一周期内,由团队负责人制定学生的个性化培养目标,确定任务清单,在省级的一流课程、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教育、学生就业、教学成果奖、应用性成果转化、用人单位评价、其他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形成特色鲜明的成效。

    (二)共性目标任务

    1.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实施"三全育人",全面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在学校总体办学定位下,鼓励彰显自身人才培养优势和特色。

    3.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实施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以学生掌握应用能力为重点,创新多元化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4.全面开放办学,实质性引入国际(境外)国内优质办学资源,开办不同层次的产业学院,创建国家和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

    5.获得国家和省级相关人才培养与办学质量的竞争性项目立项和表彰,生源质量、毕业率、学位获得率、考研率、学科竞赛和文体活动成绩、就业率、就业满意度等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位于全省同类民办高校前列。

    6.依托学科、专业、团队的建设成果,促进教师成长,搭建教职工职业生涯发展平台,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创建教职工和学校共同投资的独立法人企业,构建学校事业发展与教职工利益共享的命运共同体。

    六、改革试点主要内容

    (一)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1.坚定不移走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之路。试点单位要深入实施产教融合、产学研结合,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实现专业与产业、课程与岗位、教师与企业应用场景对接,实施师生走进企业基地参与科技开发,实质性引企驻校建立项目部或产业学院,实验实训室与(企业、教授、博士等)工作室进行"双室共建共用共享",实施教师与企业工程师"双师共教"及"项目共做"的深度产教融合方式。对现有教材和课程进行深度整合改造和系统化升级,推广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形成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

    2.专业和专业集群优化改造升级。试点单位要借助国家和广东省先进制造业、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等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迭代升级的需要,全力推进专业和专业集群优化,以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服务社会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学生适应数字经济、绿色发展、文化创新、法治社会等新时代变革的需要。

    3.深化完全学分制改革。试点单位要按照完全学分制的要求,推进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加大课程群建设的力度,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开发网络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坚持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各级各类学科专业竞赛、新技术开发、发明创造、创新创业、科学研究、企业项目、平台建设等,实施学分互换认定。

    (二)教学质量评价改革创新

    1.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试点单位要突出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

    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树立学术诚信、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把"三全育人"的制度要求落到实处,营造教师潜心育人的良好氛围,实施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2.坚持构建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学生评价考试体系。试点单位要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构建相应的考试内容体系,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知行合一,以学生掌握真实本领为导向,稳步推进考试制度改革,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制度,推动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实现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校内与校外、线上线下教学之间互通衔接,创造学生终身学习和人才成长的渠道。

    3.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试点单位要破除"唯教材、唯课堂、唯教师、唯闭卷考试"的单向评价方式,鼓励多样化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在坚持学生、督导评教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工具进行互评、网络直评、随堂抽查评估等多种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实施教学过程精细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满意度。

    4.优化督导管理评价方式。试点单位要建立更为开放包容、引导性、自主性的教学评价制度。

    5.建立多元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试点单位要建立毕业生回访、校友会、招聘会、合作单位、行业协会等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

    (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创新

    1.深化用人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在人事处总编制框架内,采取全员聘任制和目标任务责任制;在全校或社会公开选用或招聘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校本专业教师;校外聘用人员应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明确聘期目标任务和责权利,形成闭环管理体系;试点单位要对内部人员实行目标任务管理。

    2.实施优劳优酬的分配办法。按照学校与试点单位团队签订的协议划拨人员经费,依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给予重奖。

    (四)全面加强党建引领和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以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为引领,守住意识形态和政治安全的红线,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提升师生思想政治素质,崇尚爱党爱国爱校科学文明求真务实的校风,培植大学精神,为改革试点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氛围,确保学生管理、教学、科研正常有序运行,内涵建设标志性成果提水平,在全省同类院校形成特色和亮点。

    七、试点单位办学自主权

    (一)机构和人员

    1.内设机构∶在学校核定设置的内设机构基础上,依据工作需要可以自主设置其他行政性、服务性、科研性内设机构;自主设置的内设机构,职数自行确定,职务自主聘任,报人事处备案;自主设置的内部机构负责人,不纳入学校干部管理范畴。

    2.党政领导∶行政负责人的职数自定、人员内部推荐,学校考核任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按照党内程序产生,党委任命。

    3.教师编制∶教师职数、学历、学位、职称、年龄、学缘、专业等,由人事处统一下达指标和要求;试点单位自行配置,人选可在本单位内自行组合、也可在全校范围内选配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人事处资格审查,办理调动或入职手续。

    4.其他教职工∶人事处统一下达试点单位的办公室、教务、实验室等人员职务职数和任职资格要求;试点单位自主配置,报人事处资格审查,办理调动或入职手续;试点单位可以在人事处下达职数之外,自主配置秘书、助理等人员,人员经费自理,人事处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5.辅导员∶按照1∶200配备,可在全校范围内选择,也可以引进新员工,任职资格符合学校要求,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和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办理调动或入职手续。

    6.公共课教师∶可自主在校内外选择任课老师,经教务处、人事处资格审查后,纳入排课系统;也可由学校统一排课。

    (二)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

    各种经费划拨与试点单位的目标任务挂钩,通过协商,一事一策,签订协议;独立建立专项账户,实行负责人一支笔的财务审批权,对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实行自主统筹使用;学校对试点单位提供在全省民办高校有竞争力和吸引力的经费支持。

    1.对于人员费用,在学校下拨的总额中,试点单位和团队自行确定内部人员标准、自主分配。其中,可以按学校现有标准执行、由财务处按月发放到个人,其余部分学年度结算后由试点单位自主统筹发放;也可以由试点单位和团队提出分配方案,按照与学校的协议执行,由财务处每月发放,其余部分学年度结算后由试点单位自主统筹发放。

    2.对于日常运行工作经费、实验室建设经费、硕士点学科专业建设经费、人员经费等,学校优先优惠支持,试点单位自主统筹使用。

    (三)自主管理权

    试点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基础上,依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自主制定内部行政管理实施细则,报学校审定后执行;自主确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改革方案等,报教务处审定后执行;自主确定合作单位及合作方式,报学校审定后执行。

    (四)绩效考核

    学校对试点单位进行目标任务的总体考核,对党政主要负责人或团队负责人进行综合考核;试点单位可参照学校对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指标,自行制定内部人员考核细则并自主实施考核。

    八、支持措施

    (一)招生计划∶学校优先保证招生计划指标。试点单位要积极主动开拓专升本(含三二分段)生源。

    (二)工作场所∶学校充分满足办学需要的办公场地、实验室场地、教师工作场地、学生活动场地、专用教室、校企合作场地等,优先安排相关用房。

    (三)进修晋职∶学校优先支持试点单位教职工的职称晋升、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境内外访学进修、攻读博士学位。

    (四)设备采购∶使用学校经费购置的专用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家具等,由学校统一采购;使用学校经费采购的低值易耗品,在学校授权金额内的,试点单位可自行采购;使用自筹经费购置设备和低值易耗品的,试点单位可自主招标采购、也可委托校外或校内有资质单位进行采购。

    (五)学术与差旅活动∶试点单位自行组织确定学术交流、调研学习等活动,赴校外用车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批。

    (六)成立独立法人公司∶经论证符合条件的,学校给予注册场所和必要资金支持;通过引进社会办学资源,利用校内场地和师资进行社会服务创收的,一事一策优惠支持。

    九、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主体责任制试点工作指导委员会

    顾 问∶魏凤琴 主 任∶胡社军

    委 员∶黄圣诚、伏焕昌、胡思虎、肖海、张世梅

    (二)委员会下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胡社军、黄圣诚

    副组长∶伏焕昌、胡思虎、肖海、张世梅

    成 员∶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各工作部部长、各二级学院院长(或主持工作的副院长)

    (三)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组 长∶胡社军副组长∶伏焕昌、张世梅

    成 员∶黄静霞、魏东婷、陈英征、原峰山、冯为民工作小组拟定学校试点方案,审核试点单位目标任务协议书,为试点单位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组织推进试点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为改革领导小组和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决策、以及董事会批准提供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十、保障措施

    (一)党建政治引领保障∶充分发挥党委发挥政治核心、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党员先进模范、"双带头人"的作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通过党建引领和加强师生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营造改革创新的有利氛围,凝聚力量,齐心协同,为改革试点保驾护航。

    (二)体制机制保障∶董事会批准试点协议,依法保障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为改革试点单位提供人员经费场地物质等方面的全面支持;学校加强领导和组织实施,支持试点单位先行先试,把"改革创新人才培养主体责任制试点"作为学校"十四五"期间的重点工作,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抓手;各职能部门加强协同,全力配合,规划办负责为硕士点和学科建设提供支持,教务处负责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提供支持,科研处负责为科研平台和学术团队建设提供支持,人事处负责为师资队伍建设提供支持,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负责为经费和资源配置提供支持,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为学生管理和校园安全稳定提供支持,招生就业部门为学生的来源和就业提供支持,学校办公室为改革试点提供组织协调帮扶支持,党委工作部门为改革试点营造积极参与氛围支持,教代会、工会组织动员教职工以主人翁精神参加改革试点。

    (三)制度保障∶严格遵循国家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试点单位和团队自主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须报学校备案批准。根据学校发展情况和外部环境变化,实行改革试点单位进入和退出机制,制定考核管理办法。严格加强内部管理,试点单位实施行政一把手和团队责任人负责制,发挥试点单位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学术分委员会、教代会分代表团和分工会的作用,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积极参加改革试点工作。

    (四)容错机制和风险防控保障∶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强调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要加大改革试点的宣传,鼓励干部和教职工大胆改革创新,为改革试点单位营造奋发有为求真务实的外部宽松环境。宽容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放开手脚,消除顾虑,专心致志干事创业,涵养出想改革、敢改革、善改革的良好风尚,形成积极进取、包容失败的制度文化。同时,要建立风险防控和容错纠错机制,加大风险防控的研判,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对于因学校改革政策不明确、改革保障条件不完善,试点单位在解放思想、大胆探索、非主观故意引起的工作失误,由董事会和学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