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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理工学院2026年依据“学测”成绩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5日 发布部门:招生与就业处 来源: 广州理工学院 字体大小:

    学校名称:广州理工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668

    学校地址:

    广州白云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太和兴太三路638号;邮政编码:510540

    惠州博罗校区: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龙华镇双龙大道1号;邮政编码:516122

    广州增城校区: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团结山口路169号;邮政编码:511365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广州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创建于2000年,2006年成为独立学院、开办本科教育,2020年经教育部同意转设更名为广州理工学院。

    学校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和珠江三角洲核心地区,现有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市增城区、惠州市博罗县三个校区,区位优势明显。

    学校以党建为引领,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十四五”硕士学位立项建设规划》《构建新发展格局 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纲要(2023-2026)》《教育强校建设实施方案》,是广东省民办高校首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全省8所)和首批招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单位(全省3所),是广东省民办高校年检优秀单位(全省2所)。学校连续四年党委抓基层党建考核被广东省委教育工委评为“好”,连续四年广东省教育厅年度检查被评为“优秀”,连续三年获得广东省民办教育专项资金一等资助。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是全国应用型高校产教融合型课程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全国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协作体成员单位、全国民办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全国民办高校课程思政联盟首批成员单位和副理事长单位、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人工智能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单位,是广东省“绿色学校”,是广东民办教育四十年“突出贡献机构”。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学用心志 行知诚明”的校训,立足广东、服务湾区、面向华南、辐射全国、走向世界,坚持依法治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改革活校、开放办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适度发展留学生教育。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经济学、文学、 艺术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致力于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数字化素养高、知行合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创新创业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性应用型大学。

    学校设有智能制造与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建筑工程、低空经济与现代航空、人工智能、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工商管理、经济管理、外国语、人文与教育、艺术设计、音乐舞蹈、马克思主义、通识教育、国际教育、继续教育等16个二级学院。本科专业51个,全日制在校学生近29000人。实施人才强校工程,现有教职员工1800余人,其中自有专任教师约1200人、外聘教师近300人;培养和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近300人、青年骨干教师800余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300余人。近三年教师荣获省市级各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0余人次,省级教学团队5个、课程思政示范团队1个、科研学术团队7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拓展国际教育渠道。获得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收国际学生资质。与美国、英国、日本、加拿 大、澳大利亚、荷兰、新加坡、俄罗斯等12个国家和地区的25所高校实现合作交流,与多所港澳台高校建立了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基地,建立了2+2、3+1、3+1+1等联 合培养模式。2023 年以来师生出国(境)访学留学超过700人次。

    新时代,新征程!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的区位优势和广东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新机遇,主动发挥学校体制机制优势和办学活力,积极探索高质量发展的新途径。广州理工学院是一所有梦想、有追求、有责任、有担当的大学,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始终坚持以教师为本、为教师职业生涯发展提供更大展示才华的舞台,努力建设特色鲜明、国内知名、广东一流的地方性应用型高校,为建设教育强国和推进广东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2026年“学测”免试生招生信息】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广州理工学院(以下简称我校)2026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具体要求。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物联网工程、工程造价、土木工程、车辆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交通运输、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与金融、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英语、日语、商务英语、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网络与新媒体、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舞蹈表演、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鸿蒙智能物联开发产教融合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系统开发与部署产教融合班)、软件工程(鸿蒙生态应用开发产教融合班)、网络工程(网络安全产教融合班)、人工智能(AI大模型应用开发产教融合班)、数字媒体技术(游戏开发与数字资产产教融合班)、网络与新媒体(智能媒体与数据传播产教融合班)

    具体专业可查阅以下网址:https://zsb.gzist.edu.cn/

    招生计划:我校2026年计划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5人,实际招生计划将结合考生志愿填报、招生专业情况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二、报名

    (一)报名资格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各校应通知考生在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3.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三)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指南、高校招生简章,了解高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自主确定的招生要求、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应按高校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6年4月1日至5月14日

    (一)审核阶段

    我校负责审核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资格,下载考生信息及材料,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如考生材料有问题,学校将通知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并再次审核。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高校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

    审核完成后,我校根据考生“学测”成绩、综合情况等进行考核评定并择优录取,学校不增设笔试或面试。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考生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数学A或数学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同时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择优录取。

    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我校尊重考生兴趣与专业意愿,只要投档到学校的考生且符合相关录取要求的,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二)录取安排:学校于2026年5月15日前完成拟录取名单,一名考生不能被同一学校多个专业录取。

    考生须于2026年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学校将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征集志愿安排:如学校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新增招生计划,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

    五、新生报到及在校管理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符合录取标准的不受限专业。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六、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州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七、奖学金制度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咨询电话:020-87478449、87478354

    传真:020-87478354

    电子邮箱:zjc@gzis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zi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gzist.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广州理工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招生与就业处官微      

    注: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