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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理工学院引导和鼓励学生考研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0日 发布部门:教务处 来源: 教务处 字体大小:

    第一条 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引导和鼓励学生参加研究生考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各学院应成立由教学副院长牵头的工作专班,负责指导、协调学生考研工作,加强对本学院学生考研志向的激励和引导。在新生入学阶段,应结合专业教育开展考研方面的知识普及和宣传,也可以通过邀请本学院年轻教师或成功考研的毕业生举办专题讲座,激励更多同学明确目标、树立信心、立志考研。

    第三条 教务处负责协调组织全校考研工作。要及时收集各年级有考研意愿学生的数据;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举办考研专题讲座;组织考研学生交流或举办经验分享活动;组织开设校内学生考研公共课程辅导班或暑期考研专项培训班;设置考研自习教室;协调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假期考研教室、寝室安排、学生管理以及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四条 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通识教育)学院要选派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教学团队,负责考研学生的英语、政治和数学等公共课程的辅导工作。教学团队应加强对考研资料的整理分析,认真开展教学研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考研公共课程的辅导,提高考研公共课程的合格率。

    第五条 学校对当年被录取为国内外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按照《广州理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的规定给予一定奖励。该生如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可以直接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

    第六条 学校将应届学生考研的报考率和录取率纳入学院考核指标,并对考研工作组织出色、成效显著的学院、专业、班级和考研公共课教学团队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 学校鼓励各学院制定相关政策,对取得优秀教学成绩的辅导教师进行奖励。

    第八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九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