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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理工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8日 发布部门:教务处 来源: 教务处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结合《广州理工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展望》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广东经济社会发展、行业产业需求为导向,遵循"四个回归",坚持"以本为本",健全专业发展长效机制,建设一流本科专业,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推进一流本科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总体目标

    通过启动、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合理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引导各专业明确定位、强化特色、提升质量、争创一流,打造"校级一省级一国家级"三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体系。

    2025年末,培育校级一流专业14个。对标省级一流专业,经过校内培育建设,争取立项建设省级一流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 3个,力争国家级一流专业1~2个。

    三、建设原则

    (一)特色发展

    依据学校办学定位,推进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具有行业优势、学科特色、办学声誉卓著、社会广泛认可的一流本科专业。

    (二)分级建设

    依据专业定位和建设基础,学校统筹规划,构建"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体系。优先建设具有省级特色专业称号、具有省级重点学科支撑、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等,专业基础好、学校投入大、发展后劲足的相关专业。

    (三)示范引领

    侧重遴选建设新工科、新文科示范性专业,同步推进建设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一流本科专业,扩大优质专业覆盖面,引领带动全校专业建设。完善专业建设机制,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优先发展粤港澳大湾区亟需的专业。

    四、建设内容

    (一)科学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专业定位,挖掘专业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彰显专业优势。坚持对标专业认证标准和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需求等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深化课程体系改革,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推进一流课程建设。坚持以一流课程建设为目标,以核心课程建设为重点,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优化教学内容,丰富教学资源,优化教学方法,创新考核方式,建设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一流课程,全面提升课程质量,全力打造"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虚拟仿真、社会实践"等5类一流课程。

    (三)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更新教学观念,依托信息技术,完善深化教学方法,产生一批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教学改革成果。积极探索项目化教学、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引发学生深度思考,培养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

    (四)提升实践教学水平。综合运用校内外资源,建设数量充足的实验实习实训平台。加强实验教学资源建设,优化实验教学内容,打造分层递进的实验教学体系。健全实践教学机制,规范实验教学管理,创造条件推进学生进课题、进实验室、进教师工作室、进教学科研团队。拓展协同育人实践平台,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的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共建实践育人基地。

    (五)建设高水平教师团队。围绕专业核心课程群,以优秀教师为带头人,建设热爱本科教学、改革意识强、结构合理、教学质量高的师资队伍。加强教育信息技术应用,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着力培养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加强教学组织建设,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实施教学激励举措,引导和激励教师重视教学水平的提高和投入教学。

    (六)提升学生创新能力。各级一流专业要构建"以赛促学"的运行机制,将学科竞赛、创业实践融入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强化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训练,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加强双创活动,持续开展学科竞赛,力争在"互联网+"、挑战杯竞赛以及各专业自身标志性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促进学生创业取得新突破。

    (七)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强化办学主体意识,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建立健全自查自纠的质量保障机制并持续有效实施。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和有关行业标准,根据办学实际和发展目标,进行专业自我评估;构建用人单位、行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进行定期评价,并有持续改进的相关机制,推进专业的持续发展和提高。

    五、申报条件

    (一)高度重视本科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切实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紧扣国家发展需求,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着力深化专业综合改革,优化专业结构,积极发展新兴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不断完善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机制,提升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和社会满意度。

    (二)专业定位明确。申报专业须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不得为专业类、"专业(专业方向)或其他形式。专业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三)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国标》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师德师风问题、重大教学事故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四)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专业建设,成效明显。

    (五)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教学水平高。

    (六)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六、组织管理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期为3年。专业建设实施项目制管理,立项专业所在学院是项目责任主体,负责推进专业的整体建设,专业负责人是项目建设主体,负责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具体工作。

    学校强化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过程管理与结果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及验收制度。建设期内,学校将在每年下半年对各专业进行年度检查,对于建设不力、进度缓慢的专业进行预警、限期整改。建设期满,学校依据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标准对项目进行考核验收。

    七、经费保障

    学校设立专项资金资助一流专业项目建设,项目立项为不同层次,资助经费就高安排,不累加。即在建项目申报立项为其他更高层次项目后,停止相关项目未划拨的建设经费,项目总经费调整为最高层次的项目经费标准。

    八、其他

    (一)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在实施过程中,如与上级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以上级的新规定为准;如与本校其他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则以本方案为准。

    (二)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